婚前贈予財產離婚時應共同分割嗎?結婚前贈送的財物在結婚後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