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時效是多久呢

離婚財產分割時效是多久呢

離婚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是多久?離婚財產分割時效的計算是怎樣的?跟隨小編一起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吧。

離婚財產分割時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司法解釋一的第三十一條規定“出現《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情況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但如果在協議離婚中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就不應當適用“兩年”的時效規定,而應適用司法解釋二的第八條和九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和“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訴訟時效爲“一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