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分割財產的時效是多久?

離婚後分割財產的時效是多久?

一、離婚後分割財產的時效是多久?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二、司法解釋

1、 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於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後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後的財產糾紛。

2 、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爲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爲債務。

男女雙方離婚時如果覺得暫時沒有必要或者不適宜對財產進行分隔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應當予以尊重並暫時不進行財產分隔。男女雙方可以在後期覺得有必要進行財產分隔時,向司法機關重新提起司法訴訟來進行財產分隔。需要注意的是,應當嚴格在訴訟的時效範圍內進行合法的訴訟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