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離婚財產的分配如何進行?

婚後離婚財產的分配如何進行?

【爲您推薦】茶陵縣律師   蓬安縣律師   旺蒼縣律師   羅莊區律師   崇川區律師   澄海區律師   南山區律師   

離婚在當代社會並不罕見,導致離婚的原因也多種多樣。隨着我國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就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後離婚財產的分配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後財產如何進行分配呢?下文就是本站小編爲您提供的相關回答。

一、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

平均分配。但是由於生活的複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後財產分割並非像法律規定的那麼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二、婚後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

隨着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爲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衝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後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爲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佔有的份額視爲個人財產,婚後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明確了婚後財產哪些屬於分割的範圍後,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割原則對婚後財產進行分割,看似簡單,其實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誰家的情況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知道。並且,有些夫妻之間還有一些難言之隱,即是鬧上法庭請求分割婚後財產,也會因爲一方或雙方隱瞞事實,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複雜時,可以選擇請求律師的幫助,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哪些財產是婚後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以上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存在轉化爲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範圍。

(二)、哪些財產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訴,根據國家新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在夫妻雙方協商離婚的情況下,除以上提及的特殊情況外,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將進行合理分配,合法保障雙方的財產權益和合法權益,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找法院進行分割。以上關於婚後離婚財產的分配的問題小編就爲您介紹到此,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更多解答您可以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