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財產該如何進行分配

離婚財產分割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包括夫妻的個人財產。夫妻的個人財產是指依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屬於夫妻個人的財產,或者由夫妻將婚後所得財產全部或部分約定爲個人財產,或由夫妻將婚前財產部分約定爲共同財產後所剩餘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是指由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協商解決。協議可以在人民法院調解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其他時間地點進行。協議的內容應記載在離婚調解書上。

離婚之後財產該如何進行分配

之所以由夫妻雙方協議,是因爲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用途、性質、功能有更加深刻的瞭解,使達成的協議不致脫離實際情況,同時也有助於雙方的自覺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財產的協議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動干預。

夫妻共同財產不完全等同於家庭共同財產。如果家庭成員只有夫妻和無個人財產的子女,那麼,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家庭共同財產。然而,如果家庭成員除了夫妻之外,尚有父母、子女等人且他們擁有自己的個人財產,或夫妻與他們擁有共同共有的財產的,夫妻的共同財產就要從家庭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