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分割財產時需要注意什麼?

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分割財產時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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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雙方由於感情破裂,需要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是需要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分配的,由於不少朋友不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故而不知道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對於在分割時需要注意的問題也不甚明晰,故而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資訊。

一、離婚時婚前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購置的房產,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的房產;一種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婚前購置房產的不同方式,在離婚財產分割時當然也有所不同。

第一種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的房產,在離婚時,這樣的婚前房產如何分割?當購房者於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及個人於結婚前償還的貸款,這房產是屬於購房者個人的婚前財產,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婚前屬於個人的財產,原則上在離婚財產分割時是不允許分割的,雙方另外約定的除外。購房者結婚後,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在離婚財產分割時是可以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

第二種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在離婚時,這樣的婚前財產如何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等不動產物權的產權認定以物權登記爲準,就是說,房屋產權證上登記誰爲權利人,誰就對該房屋產權享有所有權。

二、夫妻個人財產包括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爲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爲個人財產。

三、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知道哪些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就能大致知道婚前個人財產怎樣認定了,但是在判斷是否是婚前個人財產時還需要注意一下幾個方面: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

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爲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爲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只能分配夫妻雙方之間的共同財產,故而不需要考慮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的問題,但若是一方當事人願意將自己婚前的個人財產贈送給對方的,也是會發生法律效力的,這也是我國司法自治原則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