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是什麼?

按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是什麼?

按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一、按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是什麼?

破產分配順序,是指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優先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時,按照比例清償。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後階段。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由清算組織提出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透過,並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後執行。相關依據爲《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的破產財產的範疇,包括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屬於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 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企業在生產運營困難時,可以申請破產,但必須對相關事項進行處理,涉及到債務的需要清償,涉及到固定資產的處理的,可以透過司法拍賣程序處理。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先償還債務後進行分配處理的原則,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序進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