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支付的彩禮能返還嗎

給付彩禮的行爲可以視爲以結婚爲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爲,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爲發生法律效力,彩禮屬受贈人所有。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爲則失去法律效力,彩禮應該返還贈與人。如果結婚之前的確從彩禮中合理的支出,也應該酌情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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