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起訴彩禮可以退回嗎

離婚後起訴彩禮可以退回嗎

離婚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1)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生活困難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援返還彩禮。雖然符合返還彩禮的情形,但並不意味着彩禮會如數返還。

滿足一定條件是可以的。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返還彩禮的,法院會考慮雙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時間的長短,來綜合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比例。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了,婚前給付彩禮並沒有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是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

因爲給付彩禮後,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的財產受到損失,不是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雖然不承認婚約的法律效力,但合法的婚約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故如果要求返還彩禮的一方對婚約的破裂存在過錯,而另一方並無任何過錯,即使請求方存在生活困難,也不應再支援其返還彩禮的請求。比如請求返還彩禮方婚內出軌並離家出走,導致婚姻關係的破裂,離婚訴訟中其提出返還彩禮的請求,法院不應支援該請求。

司法實踐中對於彩禮返還請求的處理: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願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爲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爲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一般情況下離婚了彩禮都是不會進行退回的,因爲夫妻在結婚後生活也是會消耗一部分的彩禮的,但是如果有前面提到的幾種情形,男方在起訴離婚之後也是可以要求女方來進行彩禮的退回的,但是會有部分彩禮不能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