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彩禮要返還嗎,離婚可以要回彩禮嗎

離婚後彩禮要返還嗎,離婚可以要回彩禮嗎

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彩禮禮的習俗,婚約正式締結後,一般不得反悔。但是現實生活中,往往出現婚約反悔的情況,那麼離婚後彩禮要返還嗎?其實離婚彩禮能否要回來要看具體情況,下文將爲大家做一一解答。

一、離婚後彩禮要返還嗎

離婚彩禮需要返還的情況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第二種是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卻沒有共同生活;第三種是男方給付彩禮後導致生活困難,難以維持當前生活。下面將詳細介紹以上三種情況。

(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比如只在家裏擺了酒席,宴請了賓客,卻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較長時間,有共同的財產,共同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勞動和消費等,在事實上已是一家人,長時間穩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生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後、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後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生活的情況,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二、離婚彩禮不能要回來的情況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並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兩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再或者是 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這三種情況,彩禮不能要回來。以下是具體情況的介紹: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四)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我國法律中並沒有規定男女結婚的必須要給付彩禮,通常都是按照當地的風俗,纔會在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家給付一定數額的彩禮。實踐中,就結婚彩禮產生的糾紛是比較多的。而要是夫妻日後離婚後彩禮要返還嗎?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