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再起訴要求返還彩禮可以嗎

離婚後再起訴要求返還彩禮可以嗎

一、離婚後再起訴要求返還彩禮可以嗎

可以起訴返還彩禮,但是否支援不一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禁止結婚索要天價彩禮,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了三種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二、彩禮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藉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爲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透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爲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爲證人出庭作證。

當公民認爲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是有向法院起訴的權利的,因此當雙方離婚以後,男方是有權利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彩禮的,但是法院是否支援退還彩禮,就需要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