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結婚證不退還彩禮怎麼辦?

無結婚證不退還彩禮怎麼辦?

一、無結婚證不退還彩禮怎麼辦?

無結婚證不退還彩禮可以直接在書寫民事訴狀之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由於沒有結婚證滿足彩禮返還的法定條件,故此法院審理後,若是發現男方的請求合理,則會判決女方將之前收取的彩禮返還給男方。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二、離婚彩禮錢、離婚後彩禮能否要回?

1、訂婚屬於民俗,不等於法律上承認確立婚姻關係的結婚登記,所以訂婚時給了彩禮,甚至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到民政局領結婚證的情況,彩禮能夠返還。

2、收到彩禮的一方在沒有和對方共同生活情況下,彩禮不會產生消耗,也就是給付一方只有付出沒有受益,那麼應該返還。

3、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一標準常常難以判定。由於缺乏明確具體的標準,審判人員往往不敢輕易認定生活困難。另一個原因是因爲能夠證明“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人往往是親屬等利害關係人,所以證明力通常不高。

4、最後沒領成結婚證的,可以要回彩禮;領了結婚證但不離婚或還沒確定真要離婚的,是不能要求退還全部或部分彩禮的,即使是原來一方的家庭生活確實因此出現了困難,那也不能要回。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在我國男女雙方只有是領取了結婚證才能被稱爲是夫妻,對於那些僅辦理了婚宴,但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形,若是後期雙方感情破裂,收取了彩禮的女方可能就需要因爲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材料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