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重婚的彩禮能退嗎

女方有重婚的彩禮能退嗎

一、女方有重婚的彩禮能退嗎

法律中規定的退還彩禮的三種法定理由中不包含重婚,因此彩禮不可退,但是可以在離婚案件中要求多分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 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有外遇是否能構成重婚罪嗎

有外遇的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因此構成重婚罪,要有法律婚的前提存在,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解釋的規定,女方有重婚情形的,男方是無法要求退還彩禮的,因爲該種情形不屬於法定可以退還彩禮的情形,但如果一方重婚的,婚姻將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在離婚過程中可以依法申請損害賠償,以彌補相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