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要雙方到場嗎

婚前財產公證要雙方到場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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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喪偶再婚婚前財產公證有效嗎?

婚前個人財產,所有法定繼承人平均分割, 婚後共同財產,由健在一方取得一半,剩餘一半由健在一方與其它繼承人平均分配。這是雙方喪偶再婚婚前財產 的處理方法。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