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要雙方去嗎

公證必須雙方都到場。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材料
第二步,準備好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要雙方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