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前財產公證是否需要雙方到場

婚前財產公證肯定需要雙方到場,還要提供需要公證財產的產權證明。
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明確表示一方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對於公證處的業務而言,夫妻雙方可以共同到公證處做《婚前財產公證》,明確雙方的婚前財產範圍,以及後續對於財產歸屬的約定。

民法典婚前財產公證是否需要雙方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