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被無效婚姻怎麼處理?

一、小三被無效婚姻怎麼處理?

小三被無效婚姻怎麼處理?

小三被無效婚姻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婚姻是無效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僅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未對婚外情人(即小三)作任何實質性處理規定。只有當婚外情人明知道他(她)人有配偶卻還與之結婚的,屬於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構成重婚罪的,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否則對於婚外情人,我們只能予以道德上的譴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爲破壞了我國社會 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涉及到婚姻效力方面的一些規定,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民法典》來執行,比如說如果存在着重婚等相關的行爲,完全是可以透過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確認合同是屬於無效的,但是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有這個相關的證據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