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領結婚證退婚應如何退彩禮

沒有領結婚證退婚應如何退彩禮

一、沒有領結婚證退婚應如何退彩禮

彩禮作爲一種婚嫁習俗,是以結婚爲目的的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爲。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分手的,或者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要離婚的,或者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也共同生活了但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後來又要離婚的,給付彩禮一方是可以要求收受彩禮一方返還彩禮的。如果對方拒絕返還的,可向法院起訴。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返還彩禮訴訟時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返還結婚彩禮要還多少

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範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

(一)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司法實踐中,法官會依據男女雙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來判定需返還的彩禮數額。若女方有證據證明將收取的彩禮用於置辦傢俱和日常開銷上的,在判定返還彩禮數額時會酌減。法官在衡量返還彩禮數額時,女方是否懷孕、是否生育子女也是應考慮的因素。如果女方懷孕後流產或者懷孕後生育了子女,一般對男方返還彩禮訴請不予以支援或者部分予以支援。男女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從而導致結婚目的不能實現,也是法官在審理婚約財產等糾紛案件時會考慮的因素。

三、用彩禮錢買房子付首付屬於女方嗎

分情況而定,如果女方婚前用彩禮支付房子首付,且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則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女方婚後用彩禮支付首付,則不論登記一方還是雙方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錢一般認定爲男方給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用彩禮錢買房歸誰要分多種情況的。如果男方將彩禮錢交給女方家之後,女方父母將該彩禮錢交給女方,女方在結婚前全款購買房子並登記在其名下的話,那麼該房子就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在男方給付了彩禮的情況下,如果之後雙方並未登記結婚領取到結婚證的話,那麼屬於民法典司法解釋中規定的法定返還彩禮的情形之一,這種情況是視爲男女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此時,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至於,沒有領結婚證退婚應如何退彩禮?上文已經做出瞭解答。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按鈕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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