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應該怎麼起訴離婚?

一、夫妻一方應該怎麼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應該怎麼起訴離婚?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自己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自己開庭時間,自己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雙方調解,開庭時也會問雙方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雙方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

二、起訴離婚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的訴訟時效爲三年;

離婚訴訟時效是指離婚財產分割發生糾紛後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開始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雙方在協商不好離婚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起訴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同時還需要收集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只有符合條件才能保障到雙方的婚姻關係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