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中的近親指的是什麼關係

一、婚姻無效中的近親指的是什麼關係?

婚姻無效中的近親指的是什麼關係

婚姻無效中的近親是指男女之間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親屬關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結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一)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二)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四)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

三、婚姻無效子女撫養權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婚姻無效子女撫養權糾紛向法院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五、婚姻無效子女撫養權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婚姻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會要求男女雙方在現場填寫相關說明,其中就包括雙方沒有禁止結婚的近親關係,如果雙方隱瞞了這一重要事實拿到了結婚證,事後經調查雙方確實存在禁止結婚的近親關係的,婚姻關係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