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已過戶的房子還算遺產嗎
已經過戶的房屋,房屋所有權就發生轉移,不屬於被繼承人個人財產,所以不能算作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沒有房產證能去辦理房屋繼承嗎
如果你遇到房產繼承中房屋沒有房產證的情況,繼承遺產前首先要明確房屋的權屬,是公房還是私房。
如果是公房,就談不上遺產繼承問題。
如果是私房,房主的子女有權繼承。
沒有產權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爲遺產繼承,需要根據此房子所具有的產權性質進行決定,具體參考如下:
1、只擁有使用權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還有央產房、軍產房、公租房等等。
由於這類房屋政策性很強,能否繼承主要看政策規定。
2、只有使用權,但可以繼承的房屋,有一些央產房、軍產房等不能上市交易,雖然只有使用權,但政策允許繼承。
當然,繼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權,即死者的繼承人對該房屋共同擁有使用權。
然而多個繼承人如何公平、合理並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權,在實踐中一直是個複雜的問題。
比如,有的繼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繼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
有的繼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間小,有的繼承人認爲公共區域無人維護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權,但不能繼承的房屋,此類房屋比較典型的是公租房。
公租房的性質是租賃,對於租賃的房屋,公民不擁有所有權,而且使用權也不能繼承。
4、農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體組織成員纔可申請取得,而且有“一戶一宅”原則,所以,它的繼承還關係到繼承人的身份問題。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房屋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後,房屋所有權就會發生轉移,房屋不再是原被繼承人個人財產,所以房屋不算作遺產,繼承人不能繼承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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