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分配原則是什麼?

一、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分配原則是什麼?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分配原則是什麼?

1、對於死亡撫卹金,其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由於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這一點可以明確。

2、對於撫卹金的分配:法律對此並無明確的規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卹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則應屬於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卹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

這裏的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撫卹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在處理時會按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員是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人員,撫卹金纔在第二順序的人員中分配。

在具體分割上,由各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撫卹金,同時也會酌情考慮各近親屬的客觀情況進行分割。

3、對於喪葬費:喪葬費本是亡者家屬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費用,是實際支出的費用,應當是給實際支付人的,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二、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費是按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四個月的的標準來發放。若是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按原資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參加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喪葬補助費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仍按原資金渠道列支。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根據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性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24-32個月。

其中: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爲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4個月;二人者,爲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8個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爲死者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2個月。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養直系親屬也是有一定的範圍和條件的。

在職職工死亡喪葬費辦理要由繼承人攜帶以下材料到單位的人事科辦理領取喪葬費並由單位發放。

1、醫學死亡證明覆印件;

2、死亡人員戶口簿本人註銷頁複印件;

3、社區開據的已故通知單;

4、經辦人員身份證及複印件。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及時的注意和了解相關的退休政策和補助金的規定,以免在出現相關的情況的時候不知道如何索要喪葬費和補助金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