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死亡喪葬費

一次性撫卹金爲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喪葬費爲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
領取人持以下資料到區社保局辦理:
一、是死亡註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係);
三、是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 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 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二個月作爲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 爲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爲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爲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

退休工人死亡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