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辦理條件和材料是什麼

一、北京暫住證辦理條件

暫住證辦理條件和材料是什麼

1.年滿16週歲;

2.在北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北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

二、北京暫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辦證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北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戶主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