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廳一般辦什麼公證

民政廳不能辦理公證,公證處是辦理公證的專業機構。

民政廳一般辦什麼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明確了公證機構辦理公證事項的範圍以及不予辦理公證的九種情形。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