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規定: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係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