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結婚登記所需材料

港澳臺結婚登記所需材料

辦理涉港澳結婚登記應提交的證件有哪些?

(一)本市居民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三)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香港、澳門地區的無配偶聲明或者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