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可是老公死也不離咋辦

一、想離婚可是老公死也不離咋辦?

想離婚可是老公死也不離咋辦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那麼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後起草起訴狀,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再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後,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然後法院排期並向雙方發送傳票。雙方可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參與開庭審理。最後法院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鑑定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就可以選擇第二種方式進行辦理,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證據能證明雙方的感情已達到破裂的地步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