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一、訴訟離婚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訴訟離婚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被告不出庭,後果是比較嚴重的。在民事訴訟中,被告經過傳票的傳喚,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沒有經過法庭的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因此在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出庭,那後果是挺嚴重的,因爲被告不出庭,那就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案件上就會處於劣勢地位,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其缺席判決。

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法院無法通知其到庭參加離婚訴訟,那麼法院首先會將訴訟文書公告送達,期間中止離婚訴訟的進行。待公告期滿後,被告人仍不出現,法院會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缺席判決,但是離婚案件是涉及人身關係的,強調雙方必須到場且知情,因此大部分法院會選擇中止訴訟。

如果經法院的通知,被告人不願出庭參與離婚訴訟,也不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那麼根據民訴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因此,一般的處理辦法是根據原告的訴求進行審判,此時則極大可能直接判離。

二、缺席判決會直接判離嗎?

起訴離婚時,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須親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會公告對被告採取拘傳的措施。法院拘傳被告還是未到庭的,那麼法院會根據具體的情況按缺席判決。一般情況法院都不會對案件採取缺席審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僥倖採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審判的話,被告就視爲放棄了質證與辯駁的權利,這種情況下可能法官最後審判會對原告的請求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夫妻之間的訴訟離婚案件中,被告沒有正當的理由,拒不出庭的後果非常嚴重,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進行拘傳或做缺席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