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的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一、欠錢的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欠錢的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欠錢的被告不出庭,後果還是挺嚴重的。法院傳票經過合法送達,被告拒不出庭應訴的,法院會根據情況缺席審理、判決,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訴訟權力,承擔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欠錢怎樣錄音纔算是證據?

(一)錄音的對象必須是債務人本人;

(二)電話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

(三)電話錄音應當真實完整;

(四)電話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

(五)電話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

(六)電話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等。

三、欠錢的人死了怎麼辦?

債務人死亡,其債務應當由繼承其遺產的繼承人償還,償還的範圍限於繼承遺產的範圍。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一款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如果欠錢的人死了的話,就由對方的繼承人,也就是女兒或者兒子進行償還欠款。如果要用錄音作爲起訴的證據,那麼錄音一定是要與欠錢有關的內容,是欠錢人自己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