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首先需要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後,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然後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申請遷入。戶政簽發準遷證之後,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具遷移證,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