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夫妻已經分居兩年要準備什麼材料

證明夫妻已經分居兩年要準備什麼材料
律師解析:證明夫妻已經分居兩年要準備的材料
(1)提供自己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要對方承認,最好有律師等人的見證;
(3)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郵寄方式,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