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必須親自到庭嗎

離婚開庭必須親自到庭嗎
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根據此規定,離婚案件即使有訴訟代理人,本人也需要親自到庭應訴,作出此規定的目的爲保護個人權利而設定,因婚姻案件涉及身份關係,對於身份關係的訴訟,需要由本人表達意願,不能由代理人代理其表達意願,所以離婚案件開庭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不能因感情原因不願意面對對方或者因工作繁忙原因不想到庭參加訴訟,而全權委託代理律師處理離婚事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