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必須本人到庭嗎

刑事自訴必須本人到庭嗎

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在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過程中,可以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而刑事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爲被害人還是作爲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刑事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必須到庭

在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被告人必須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後,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確保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