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口薄;2.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