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雙方都在現場嗎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必須雙方本人到民政局簽字辦理手續,如果一方不來,是沒有辦法辦理離婚手續的。
如一方不來或者不能來,另一方透過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合法送達以後,對方還是不來。如果法院查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可以缺席判決離婚。
不過對於缺席判決離婚,法院都是比較謹慎的,可能需要兩次起訴,法院才最終可以判決。
最近這兩年,考慮到疫情原因,很多法院也會同意線上開庭,這樣,如果一方在外地或國外,也可以不來現場,而是透過線上開庭,解決異地離婚難題。

法律依據

離婚需要雙方都在現場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