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離婚證,需雙方都到場嗎

一方在辦理離婚登記後遺失離婚證的,無需雙方共同去民政局補辦,僅一方去民政局補辦即可。一方補辦離婚證的,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工作人員查詢離婚檔案,工作人員在審查資訊後會補發一份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補辦離婚證,需雙方都到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