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需要雙方都到場嗎

夫妻離婚需要雙方都到場嗎

夫妻離婚需要辦理了相應的手續才能最終解除婚姻關係,而此時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自然對應的離婚手續就不同。從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夫妻會優先選擇協議方式離婚,那此時在辦理手續的時候是否需要當事人都到場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夫妻離婚需要雙方都到場嗎

答案是肯定的,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才能辦理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符合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爲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爲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爲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爲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爲。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4、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係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爲,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二、在我國起訴離婚雙方都到場嗎

離婚訴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離婚訴訟屬於身份關係。通常開庭時雙方都需要到場。建議雙方到場,這樣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

庭審時雙方一般均需到場,到法院起訴時不需要都到場,本人或者委託律師去就行。

雙方要在國內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起訴的話,可以向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當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則上要本人到場,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委託律師,需出具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離婚起訴狀和其他材料。起訴狀、委託書、意見書須經我駐外使領館公證

協議離婚需要本人到場。

因爲離婚的方式不同,所以在辦理手續的時候具體的要求也不一樣。其中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必須要當事人都到場辦理了離婚手續,領取到了離婚證之後才能解除婚姻關係。但要是在訴訟離婚中的話,則原則上還是要求雙方都出庭,不過從是情況來看,其實也是允許當事人親自到庭的,比如被告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