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利院收養孩子

福州福利院收養孩子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福利院收養條件

首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即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方可。第二是必須年滿35週歲,但領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歲以上。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第三條是沒有子女,但領養孤兒或者是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不受此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螃蟹蟹精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是隻有一名子女,但該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無法盡贍義務的,也可以說一名健康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