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女兒未登記

收養女兒未登記

收養屬於一種法律行爲,透過這一行爲,其實可以在本來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建立一種擬製的血親關係,在收養關係合法成立之後,那麼也是會適用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規定。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的義務,而在養父母年老的時候,作爲成年且有經濟能力的養子女,也是要對養父母履行贍養義務的。並且他們之間是互相享有財產繼承權的。而收養關係的建立,需要嚴格按照《收養法》中的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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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男性收養女兒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我國調整收養領域的法律是《收養法》。依據該法律第六條的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 年滿三十週歲。

此外,收養法第九條、第10條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所以,只要滿足上述條件,是可以進行收養的。

另外,還要提醒大家,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