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爲不能委託代理

哪些行爲不能委託代理
律師解析:不能委託代理的行爲包括:
1、法律規定必須親自執行的民事法律行爲,如違法、侵權等;
2、當事人約定不能由他人委託代理實施的行爲;
3、根據其行爲性質,只能自行實施,如結婚離婚收養、遺囑設立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透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爲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不得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