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結婚年齡晚婚晚育

男的結婚年齡晚婚晚育

雖然我國對男女的結婚年齡有要求,但這僅僅是指最低的年齡要求,即只要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都達到了這個年齡,那麼就認爲是符合結婚年齡要求的。而現實中很多男女其實都是屬於晚婚了,也就是在本身規定的結婚年齡上,還要推遲一些時間才辦理登記結婚。自然在這點上,法律方面沒有作出干涉,不管是多大年齡結婚,只要符合法律方面的規定,那麼就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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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年齡

【晚婚年齡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所以晚婚年齡即只要大於規定結婚年齡即可,只要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2、我國婚姻法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爲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


3、一般晚婚生育者即符合晚育條件。


4、我國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晚育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具體必須根據本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