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年齡規定有哪些

晚婚晚育年齡規定有哪些

現如今社會人們工作壓力越來越大,結婚與生育的年齡也隨着增大,當到了國家規定的年齡結婚和生育時就符合了晚婚晚育的政策,對於晚婚晚育也會給予一定的獎勵政策,我們要明確晚婚晚育年齡以及其他的一些此方面的政策。

一、晚婚晚育年齡

目前我國最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已經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規定,登記結婚的依法可以享受三天婚假,因爲各地區婚假規定不同,具體婚假規定以各地區規定爲準;生育子女的依法可以享受98天法定產假,各地區依法有增加產假的,以各地區法律規定爲準。

二、各地區產假規定

1、西藏自治區:產假1年,陪產假30天。

符合相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至1年,給予男方護理假3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2、吉林省:產假158天,本人申請經單位同意後可延長至1年;陪產假15天。

根據《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夫妻,女職工憑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6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視爲正常工作,工資獎金照發,其他福利待遇不變。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延長產假至1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75%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

3、重慶市:產假128天,本人申請經單位同意後可延長至子女一週歲;陪產假15天。

根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30日。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週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照不低於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75%發給,但不得低於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4、北京市:產假128天,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的可延長一至三個月;陪產假15天。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5、河南省:產假188天,陪產假30天。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爲出勤。

6、海南省:產假18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條規定,屬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產假期滿後,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哺乳假至嬰兒一週歲止,其工資按不低於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和計算工齡。

7、甘肅省:產假180天,陪產假30天。

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30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其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8、黑龍江省:產假180天,陪產假15天。

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9、福建省:產假158-180天,陪產假15天。

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爲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爲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10、廣東省:產假17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11、陝西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天。

12、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後,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13、雲南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14、內蒙古自治區:產假158天,陪產假25天。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再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

15、河北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16、青海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延長女方產假六十日,給予男方看護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

17、貴州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覈和晉級、晉職、提薪。

18、遼寧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19、山東省:產假158天,陪產假7天。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20、安徽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0天,夫妻異地的20天。

根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爲二十天。職工在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1、寧夏回族自治區:產假158天,陪產假25天。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22、四川省:產假158天,陪產假20天。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23、江西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24、湖南省:產假158天,陪產假20天。

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爲出勤。

25、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假148天,陪產假25天。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五十日,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發放。

26、江蘇省: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規定的假期視爲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27、上海市:產假128天,陪產假10天。

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28、湖北省: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29、天津市:產假128天,陪產假7天。

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30、浙江省:產假12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31、山西省:產假158天,陪產假15天。

根據《山西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