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撫卹金繼承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喪葬費撫卹金民法典律規定是什麼?

喪葬費撫卹金繼承法律規定是什麼

喪葬費和死亡撫卹金不屬於我國《民法典》所規定的遺產範圍,不能作爲遺產繼承。實際支付的喪葬費超過單位給付的數額時,超過部分不能從死亡撫卹金中扣除。剩餘的喪葬費、死亡撫卹金可參照遺產繼承,但須照顧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受撫卹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二、遺產的範圍怎麼界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以列舉式的方法指出了遺產的範圍,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財產。

三、遺產繼承順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喪葬費和撫卹金是該誰領取就由誰領取,比如喪葬費是由死者的父母支付的,那隨後就應該由死者的父母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領取喪葬費,如果單位支付的喪葬費超過了父母實際支出的喪葬費,可以從撫卹金當中扣除,撫卹金的話,家人之間可以協商着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