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撫卹金規定是什麼?

一、喪葬費撫卹金最新規定是什麼?

喪葬費撫卹金規定是什麼?

喪葬費撫卹金最新規定是不能夠作爲遺產發生繼承。撫卹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

給付對象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於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特別是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撫慰。對於死亡撫卹金的處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並應適當照顧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可以依法轉移給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公民死亡的時間是劃定遺產的特定時間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後才發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時所遺留的,因此不是遺產。同時,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透過行使一定的民事行爲,取得財產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債權,而喪葬費和撫卹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時纔給付的,不是基於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爲而取得的。

二、撫卹金如何分配

撫卹金是由國家或企業,對於死亡員工家屬進行的賠償,撫卹金一般是由直系家屬商量後來進行合理的分配,如果分配時產生了無法解決的矛盾時,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由法院來進行調節並分配。但是法院一般都會進行平均分配。撫卹金跟法定的遺產繼承的順序一樣,由配偶、子女父母等優先進行分配。

撫卹金分爲兩種:傷殘撫卹金和死亡撫卹金。撫卹金具有如下特性:

撫卹金不納稅。

撫卹金不計個人收入。

撫卹金不能作爲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

撫卹金只能根據具體情況判定是否可以作爲遺產。

撫卹金又稱撫卹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負傷被確定爲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應發給傷殘職工撫卹金,直至傷殘職工死亡時爲止。在傷殘職工死亡後,已經發放而未用完部分及應當發放部分,屬於傷殘職工的遺產,可以繼承。

那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撫卹金還是喪葬費用都是屬於給予被繼承人親屬的一種生活方面的補助,所以並不是屬於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因而也就不能夠納入到被繼承人的遺產範圍之內,從而發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