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撫卹金規定有什麼?

一、喪葬費撫卹金最新規定有什麼?

喪葬費撫卹金規定有什麼?

遺屬領取喪葬費需要帶死者的遺體火化證明,遺屬和死者關係的證明或證件(一般爲戶口薄或結婚證),交給死者原單位人事部門,原單位會爲遺屬到當地人事局工資管理部門或社保局填表蓋章送批。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企業參照執行)的退休人員病逝後,國家撫卹金最新標準爲:死後評爲烈士的,一次性撫卹金爲80個月基本退休費;因公犧牲的,爲40個月;病故的,爲20個月。

二,喪葬費撫卹金屬於遺產嗎?

撫卹金是在死者死亡後,由國家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就其性質看,它不屬於死者的遺產。它與遺產主要有三點不同:

(1)撫卹金是國家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而遺產則是死者個人所有的於死之後留下的財產。遺產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實物,而撫卹金只能是金錢。

(2)發放撫卹金的目的,在於撫慰死者家屬;而遺產繼承,則是爲了保護公民個人合法的財產權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財產不至於因死亡而消滅。

(3)享受撫卹金待遇,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而可以得到遺產的人,則除了直系親屬外,還可對其他人或者集體、國家。

因此,一般而言,撫卹金是不能作爲遺產繼承的。但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撫卹金是發給傷殘者本人,則屬於傷殘者本人所有的財產;如傷殘者因病死亡,則此項撫卹金的剩餘部分,屬於遺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