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規定

一、關於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的規定

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卹金發放的標準是:喪葬費3個月工資,撫卹金不超過10個月工資。喪葬費申領相關手續由所在社區辦理,申報供養親屬撫卹金到中心養老保險服務科辦理相關手續。每月1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1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2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2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逢節假日順延)。

二、 申報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的材料

1、《領取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喪葬費、撫卹金申報表》;

2、死亡人員已註銷的戶口原件、複印件;

3、《居民死亡殯葬證》原件、複印件;

4、戶口簿(包含註銷資訊的原件及註銷頁複印件);

5、經辦人的原件、複印件;

6、喪葬費、撫卹金在辦結後次月撥付到原發放養老金的存摺(卡)中。

以上就是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最新規定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實現了線上社會化發放,但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申領上還處於由企業發放的管理模式。各省市正陸續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制度。根據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制度規定,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可以領取一次性撫卹金。但各地具體的實施標準不一,爲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利益,可向當地有關律師做法律諮詢,以便能夠做到企業退休人員去世,遺屬可儘快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領取撫卹金、喪葬費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