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人死亡怎麼鑑定遺囑真僞

一、立遺囑人死亡怎麼鑑定遺囑真僞

立遺囑人死亡怎麼鑑定遺囑真僞

法院鑑定遺囑真假時,可以透過鑑定遺囑符合生效的要件,遺囑是否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遺囑是否有公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僞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二、遺囑公證常規情況下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立遺囑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具體到你說的這種情況,需要提供你父母的結婚證,如果因年歲大,結婚證遺失的,通行的做法允許提供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證明上一般要求蓋有該單位人事、組織部門印章並貼有立遺囑人夫妻的近期免冠兩寸照片)。

3、財產證明

(涉及房產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收據等,涉及存款的應提供存摺、存單或蓋有銀行印鑑的存款證明書等),目前辦理涉及房產的遺囑,僅僅簽署了購房合同,而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公證處不予受理。

4、立遺囑人的身心健康證明

(此證明各地公證處要求有所不同,一般要求70歲以上老人提供三級甲等醫院或具有精神疾病診斷資質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或要求司法鑑定機構出具鑑定證明,從而證明立遺囑人神志清楚、語言表達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5、遺囑執行人到場並帶身份證

(目前,有一些公證處要求立遺囑人辦理公證遺囑時,由一名具有完全行爲能力、且與立遺囑人無親屬關係、與遺產無利害關係的自然人做遺囑執行人,以便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代爲填表、公證後代爲領取公證書、代爲保管遺囑、立遺囑人死後代爲宣讀遺囑並在適當時候起到調解和作證的作用,但大多數公證處把請遺囑執行人作爲一項可選可不選的要求,並不強制立遺囑人確定遺囑執行人)

遺囑只有符合法定的格式纔是有效的,爲了避免遺囑是無效的。建議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找個律師代書一下,這樣可以保證遺囑的有效性,再然後做個公證,這樣後期繼承人繼承的時候不會有其他的事情,也防止他人篡改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