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房屋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一、農村集體房屋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集體房屋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公民死亡後其個人的合法財產都能夠由其繼承人繼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該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該房屋就能被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屬於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能被繼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哪些遺產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三、繼承人會因爲哪些事情失去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專和國繼承法》第七條【繼承權的喪失】繼承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 故意殺害被屬繼承人的;

(二) 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 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 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儘管宅基地不是私人財產,但絕不代表着集體土地上修建的這些房屋也是集體財產,所以,在農村沒有集體房屋這樣的概念,但即便自建房可以被繼承,可房子是不動產,繼承人之間具體如何繼承自建房,就應該由各位協商處理了,不然的話只能是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