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未婚社會撫養費要繳納嗎?

深圳未婚社會撫養費要繳納嗎?

在現在的社會,婚前同居已經是很常見的現象了,但是,未婚生育按照法律來講,依然是不被允許的,那麼,深圳未婚社會撫養費要繳納嗎?未婚生育在法律上屬於違法行爲,屬於非計劃生育,需要交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同時,子女的戶口落實有一定的困難。

1、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象是:計劃外生育。依你所述,未婚生子儘管屬晚婚晚育,但其本質是計劃外的生育,按國家的現行政策規定,這是要交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的。

2、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例如《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且不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待遇。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城鎮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爲計徵的基本標準;農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鄉(鎮)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計徵的基本標準。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準是: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三)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四)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六倍至九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一個孩子的條件,但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領取生育證懷孕的,應當補領生育證;生育時仍未領取生育證的(這裏指已婚),按照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基本標準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社會撫養費。

其目的就是爲了保證我國的人口在可控的範圍之內,減少老齡化現象,但是,未婚生育已經超出了國家的允許範圍之內,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作爲懲罰,在爲子女辦理戶口時,同樣要繳納一定金額。